【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股权律师】二十余年法律资历,有丰富的实践和事务所管理经验,现执业于全球律师平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宁波事务所合伙人职务,系专业型资深律师,专业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服务领域为企业法律顾问... 详细>>
律师姓名:姚志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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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302201310943919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海晏北路甬商紫荆汇26、27层(北仑区合作单位地址:北仑区中河路36号海晨大厦913室)
一、经济纠纷要债合法吗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合法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经济纠纷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合法的,债权人索要债务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经济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1、和解当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分歧意见,当事人在充分协商和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合解。当然,这种和解不能违反法律、政策和公共利益。
2、调解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了合同争议,彼此又不能达成和解,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的上级单位,合同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主持进行调解,从而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3、仲裁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据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它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审判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济合同纠纷,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对其作出裁定或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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